2016年残疾人高等教育本科段招生考试录取考生确认函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4-22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确认函填写注意事项:

1. 本人填写确认函时只能填写被录取的一所学校,多填写无效。专业也只能填写被录取的专业,不能自行更改。

2. 考生只能填写一所学校,否则一经发现考生确认两所(含)以上学校时,将取消该生2016年录取资格。

3. 本确认函须经考生本人和家长亲笔签字,一经填报确认签字后,将不能更改。

     4. 请考生将填报完成的确认函,以传真件的形式发到滨州医学院招办,传真号码0535-6913064